杭州公司减资申请电话 1、自股东会决定减资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; 2、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; 3、对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进行验资; 4、收集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,起草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。 5、根据其它相关规定,减少注册资本涉及公司章程的修改,应当修改公司章程; 6、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。 7、全体股东足额缴纳出资后,公司申请减少注册资本,应当同时办理减少实收资本变更登记。 1、通知并公告债权人,自股东会决定减资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,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。“公告”主要针对无法联络上的特定 债权人和不特定的潜在债权人(社会公众)。通知与公告是公司减资是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,违反该义务就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。 2、债权人保护程序,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,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,可以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者提供 相应的担保;若尚未到期,债权人只能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。若公司拒绝或怠于提供相应担保,则债权人有权要求公司立即清偿债务。 3、验资,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后应当聘请验资机构进行验资并出具相应的《验资报告》。